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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灵异玄幻 > 觉醒日1、2、3(出书版) > 觉醒日1、2、3(出书版)_分卷阅读_97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年多前,有一些曾经去往西藏科考的专家离奇地连续死亡?”
  “我知道那件事,杀死他们的是林氏家族的人。”梁野说。
  这个回答让冯斯感到意外:“林静橦的手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批专家入藏科考的时间,正好和刘鑫登山的时间重合了,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地震,正是那场雪崩的诱因。当巨鼠被刘鑫发现时,它的力量引发了野鼠的大骚乱,这样的骚乱无意间被林氏家族在藏区的人所发现。”
  “而老鼠的骚乱,正是巨鼠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不只是林氏家族,欧洲人也被吸引过去了,双方展开了一场厮杀,碰巧被科考队目击。科考队被这些人不同寻常的力量吓坏了,赶紧撤离,但林氏家族并不希望他们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就……”
  “果然是为了灭口。”冯斯喃喃地说,回想起了先前两次看到的群鼠骚动,“那么,后来哈德利的死,也是巨鼠捣的鬼吧?”
  “哈德利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谜团,所以他是怎么死的我们也只能瞎猜了,”梁野说,“我想,哈德利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可以抑制巨鼠的蠹痕发挥效用的药物或者矿物,这才能一直把巨鼠带在身边。但是你的闯入可能激发了它的力量,所以它终于侵入了哈德利的精神,引诱哈德利自己杀死了自己,算是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冯斯哀声叹息:“可怜我就成了杀害他的嫌疑犯了。另外,如果我还想问魏崇义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你多半不会告诉我了吧?”
  “他是我很重要的棋子,”梁野说,“也许以后你会知道他存在的意义,但是现在,不行。”
  冯斯伸了个懒腰:“谢谢,起码能告诉我的你都说了。接下来,我可以蹭你的车回学校吗?”
  梁野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什么的呢。说起来,在开发出自己的蠹痕后,我觉得你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因为我做出了某些决定,”冯斯笑得很灿烂,“我觉得,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也明白了未来需要干什么。此外,我还想到了一些比天选者本身还重要的事情。”
  梁野一怔:“什么事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爆发出蠹痕的诱因,其实没有别的,就是金刚不断对我施加的恐惧,”冯斯说,“当我故意顺应它的精神攻击,让自己陷入一种几乎要被活活吓死的境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开关响了一下,然后,蠹痕就出现了。”
  “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梁野说。
  “我想说的是,既然天选者的精神和魔王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身上的某些特质,或许也在魔王身上有所对应。既然恐惧是开启我蠹痕的诱因,或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魔王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种种的源头,就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梁野眉头紧皱。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
  梁野沉默了一阵子:“恐惧……魔王的恐惧?我会认真研究你所说的这一切的。在带你回市区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大哥,你说话这么客气我会不习惯的!”冯斯翻翻白眼,“你想要我干什么?”
  梁野的神情有些肃然:“我想再看一下你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
  冯斯叹了口气,慢慢走到院子的中央。天气有些变化,先前还灿烂耀眼的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天地间一片阴霾晦暗。
  大概是受到了梁野的关照,这家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上完菜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在院子里,现在这里除了冯斯和梁野外,只有那个弱智的小女孩。她丝毫没有在意这两个陌生人的举动,自顾自地在地上玩着几块小石头,不时发出嘶哑难听的笑声。
  冯斯闭上眼睛,除了微微的风声之外,只能听到小女孩的笑声。这是一个寂静之冬。他忽然想到,在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曾经跟着家属院的半大小孩们一起,围住院里一个弱智的小男孩,取笑他,向他吐唾沫,扔小石子砸他。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甚至连哭都不会,只有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喊着妈妈。
  后来池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这是冯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母亲对他发火。他还牢牢记得当时池莲是怎么说的。
  “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苦难!”池莲用少见的高亢语调对冯斯说,“取笑弱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当成弱者取笑!”
  现在想起来,妈妈说得多么有道理啊!冯斯感慨着。可惜的是,生存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好听的道理总是不管用的。弱者永远是被欺侮的,唯一的活路就是变强,不断地变强,成为强者,成为更强者……
  虽然我已经不再犹豫,但总是难免怀念。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怀念那段再也不属于我的人生。
  华美的七彩蠹痕中,天选者摊开手掌,向梁野展示着他所创造出来的物品。那是一张崭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们头碰着头搂抱在一起,一张张笑靥就像春天里芬芳的野花。
  “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冯琦州,这是我小时候……”天选者指点着照片上的人,向梁野解说着。
  “真希望这是现实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他轻声说。
  尾声、
  “你还想得起来看我啊……”黄力看着冯斯,满脸的幽怨。
  “我这不是来了吗?”冯斯把手里的纸袋递过去,“我还给你带了礼物。”
  黄力接过纸袋,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眼睛亮了:“这是真品的科比球衣啊!”
  “我可不会上某宝随便弄点仿冒产品来糊弄我的好朋友。”冯斯严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