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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穿越重生 > 繁华错 > 繁华错_分卷阅读_651
  君临渊道,“不见了。”
  凤隐珠大惊,“什么!”
  君临渊道,“我今日不在府上,出岛半了点儿事,等回来就听蚩鲍说关押梵尤的那道仙牢塌了,梵尤失踪,不知去向。”
  凤隐珠暗道一声糟糕,她急急地说,“梧桐栖凤,他必然去了那里。”
  君临渊眯眼,“梧桐栖凤是你们凤族所有仙寂的祖先们的灵魂育养之地,活人进不去啊。”
  凤隐珠道,“梵尤他其实也只是一缕魂。”
  因为知道梵尤上蓬莱是来干嘛的,而梧桐栖凤里面确实有凤来仪,凤隐珠怕会发生什么不可预估之事,不等搭乘君临渊的凤驾,她急忙地奔去了。
  但是,进不去。
  梧桐栖凤只能灵魂才可进入,活人进不去。
  凤隐珠急的团团转,没有办法,只能去找凤天。
  梵尤当时在随着开启的九回之路进入蓬莱后凤天就感觉到了,那个魔帝虽然死了,可死的是魔身,魔心却没死,凡为魔者,必是超出正常修法之外之人,他们的求生闭脉之道也与寻常法规不同,千百年前凤来仪以两败俱伤的方式毁了梵尤的魔身,一并的也毁掉了其魔脉,但可惜,这个男人,身为魔帝,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死,只余一缕残魂,竟也能活了这么多年,还有能力在人间兴风作乱,趁机再次潜入蓬莱仙岛。
  他来仙岛做什么呢?
  凤天很清楚,要么来找凤氏一族算帐,要么是来找凤来仪的。
  所以,老早的,凤天就以灵魂脱窍之法面见凤来仪,跟她说,梵尤来了。
  凤来仪已非实体,但梧桐栖凤是供养凤氏一族所有仙化之人的地方,所以凤来仪的魂体与正常人无异,样貌还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凤天说完梵尤来了之后,凤来仪长久的都没有应话,她的魂体歪坐在同样是魂体的一株仙树上面,目光微垂,大概是在思考,隔了很长时间的沉默,凤来仪才开口说话,她道,“家主不用担心,就算梵尤有能力进入蓬莱,他也再没曾经的那等魔力来祸害仙岛了,他来这里,无非是找我,他当时死的很不甘心,可能是残存的恨意支撑了他这百年千年的时光,所以寻到了机会来找我报仇,他定然不会放过,这是我与他之间的恩怨,家主不必插手。”
  凤天忧虑道,“我就担心他会对你不利。”
  凤来仪轻轻一笑,风华绝色的脸,雪白优雅的发,在那一树光彩照人的仙树下,美的不食仙界烟火,她说,“他能对我怎么个不利呢?我已非实体,而在梧桐栖凤里,任何法器都伤不了我,他能不能进来还是一回事呢,就算他有独门秘术,闯了进来,我也不怕他,我怕的是……”
  说到这,她明显的停顿,似乎叹了一口气,又似乎没有。
  她抬起头,幽幽地说,“我怕他来此地的目地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与我长眠。”
  凤天一愣。
  凤来仪道,“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就是蓬莱的罪人,是凤氏一族的罪人。”
  凤天道,“梧桐栖凤不收魔身。”
  凤来仪道,“是啊,所以,我要出去。”
  凤天面色一沉,厉色道,“不行,你以这副灵体出去,只会魂飞魄散。”
  凤来仪道,“金书玉册。”
  凤天眉头一皱。
  凤来仪道,“我知道金书玉册开了,因为珠儿回来了,而金书玉册是家主以蓬莱灵石造的,能通灵、附灵,我进到那里面,将梵尤引进去,金书一合,灵魂封路,梵尤想出去就再也不可能了,而我,血脉融于金书玉册里面,也算实至名归,归了凤氏领土,这般的话,我不会愧对祖先,又找了到栖身之所,还能彻底铲除梵尤这个余孽。”
  凤天道,“听上去是个极不错的方法。”
  凤来仪道,“就这般施法吧,有劳家主了。”
  凤天点了点头,当察觉到梵尤的气息进入梧桐栖凤的时候,凤天做法,将凤来仪引进金书玉册里面,梵尤紧随而上。
  等到凤隐珠找到凤天的时候,仙法已结束,凤来仪和梵尤全都进到了金书玉册里面。
  凤天将金书玉册合上,自此,千百年前的那一场宿怨也在此划上完整的句号。
  不管是千百年前的那场魔劫浩乱,还是天女瑶华的死,还是梵尤的情陷,还是凤来仪的牺牲,全都结束了。
  玉册里面,梵尤看着眼前的女子,走上前,抚摸着她雪白的长发,问道,“值得吗?”
  凤来仪轻笑,“你指的是什么?”
  梵尤道,“为我这么一个魔,让自己死在无尽洪荒之中,你觉得值得吗?”
  凤来仪收敛住笑容,看着他,挑眉反问,“那你因为我而毁了你万年魔身,你值得吗?”
  梵尤说,“一开始觉得值得,后来很后悔,现在又觉得很值得了。”
  凤来仪抿抿唇,转身靠在一颗树上睡了。
  梵尤走上去,将她抱住。
  人抱灵体是抱不住的,可灵体抱灵体,那是能抱的,灵体与灵体之间的相处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几乎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他们不用吃东西,因为不生不死。
  凤来仪没推开他,就任由他抱着,睡在了他的怀里。
  梵尤抱着她,也睡了。
  一封金书玉册,邂逅了龙族首领百轲,促成了凤隐珠与段宗铭的姻缘,封锁了一段仙魔之恋,开启了九回之路,最终又回归到了凤隐珠之手。
  凤隐珠看着手上的金书玉册,眨了眨眼。
  凤天道,“梵尤和来仪都在里面。”
  凤隐珠惊愕抬眼,“他们进到了金书玉册里面?”
  凤天道,“嗯。”
  金书玉册是从凤天手中出去的,当时赠给了龙族首领百轲,又被百轲辗转送到了段家祖先逍遥王手中,成了段家祖传之物,但其实,真正懂得金书玉册的是凤族一人。
  凤隐珠自然知道金书玉册的功能,她之前还教过段萧通灵之法呢。
  以前的金书玉册里面并没有灵体,所以凤隐珠虽然把方法教给了段萧,但其实段萧从没唤过一个灵体出来。
  如今,这里面住了强大的仙之体和魔之体,那么,再通灵的话,这二人就会出来的吧?
  以通灵之术唤出来的灵体不会灰飞烟灭,但从梧桐栖凤里面闯出来的灵体却会灰飞烟灭。
  如此一来,凤来仪就永久活在金书玉册里面了。
  但也只是活在那里面,再不能回到蓬莱。
  凤隐珠的心一半高兴,一半又觉得遗憾,但她却无能为力,她将金书玉册收起来,装进宽大的袖兜里。
  刚装好,君临渊就来了。
  凤天不在梧桐栖凤,而在仙乐殿。
  君临渊找到他们,进入仙乐殿,先向凤天问了好,又看一眼凤隐珠,问她有没有找到梵尤,凤隐珠不打算跟他说金书玉册的事,只道,“你不用管了,家主已经处理好。”
  君临渊眉头微蹙,用着疑惑的目光看着凤天,大概不明白凤天是如何解决的,他并没有听到仙器出天之声,也没有感到蓬莱上空有魔气释放,他想问,但他能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从凤隐珠嘴里知道,却没办法从凤天嘴里探听到一点儿消息。
  君临渊哦了一声,不再多问。
  他冲凤隐珠道,“既然梵尤的事情解决了,那我们是不是该议一议我们的婚事了?”
  凤隐珠冷笑,“梵尤的事是解决了,可周易之还没死呢。”
  君临渊不理她,只看着凤天,问他,“叔祖觉得,小侄该拿周易之如何?”
  凤天不给直接话语,只道,“依天规办事就行了。”
  君临渊眯了眯眼。
  凤天转头对凤隐珠说,“我去修习一个时辰,吃饭的时候来叫我。”
  凤隐珠嗯了一声,凤天白袍一闪,眨眼就不见。
  凤隐珠也要走,被君临渊拉住,凤隐珠扭头瞪他,“有事?”
  君临渊道,“你不是想杀了周易之吗?依照天规办事的话,周易之会被投进焚仙台,魂飞魄散,你不想去看看吗?”
  凤隐珠眉头一挑,“要上天庭?”
  君临渊道,“必然要去,因为实行此法的是二郎神君,而焚仙台,在王母圣华殿的伽兰山,手谕也得玉帝批示。”
  凤隐珠心想,真麻烦。
  可也没办法,周氏一族是同瑶华仙女同属一脉,而瑶华是当年挽救仙界的第一人,她的后代,受她庇佑,想被罚焚仙台,很难。
  所以,她得跟上。
  凤隐珠没有思考,直接答应了,就算不为她,为了月霜和月离这对姐妹的反目,为了月霜的死,她也得让周易之尝一尝恶果。
  如果她不去,玉帝念在瑶华的面上,对周易之网开一面怎么办?
  凤隐珠问,“什么时候去?”
  君临渊道,“越快越好。”
  凤隐珠就道,“那就吃罢午饭,上天庭。”
  君临渊道,“好。”顿了一下,又道,“要随我去君府看一看吗?在上天庭之前,你应该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吧?”
  凤隐珠其实没什么话好与周易之说的,同为蓬莱仙女的时候,她就极不喜欢与她玩耍,周易之太争强好胜,性格太霸道,凤隐珠其实一直觉得君临渊应该会喜欢周易之那样的女孩的,毕竟,二人性格相同,指不定兴趣也相同呢。
  可相反的是,君临渊一直对周易之没什么好感,大有敬而远之的态度。
  那个时候的周易之老是找她麻烦,那个时候她跟君临渊都小,也没发生君氏想要“谋朝篡位”的事件,凤隐珠其实还是挺喜欢君临渊的。
  君临渊对她也很好,大概那个时候君临渊就知道她会是他的妻子,对她诸多爱护。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君临渊对周易之好了很多,也亲切了很多。
  这让周易之一下子就充满了自信。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蓬莱仙岛上的风向有点儿变了。
  她即便再懵懂,也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她跟家主一样,装作不知道,继续修练仙法,再也不去找君临渊。
  而君临渊也没来找她。
  后来,他倒是找了她一次,却是对她说,他在娶她的时候,会一并娶回周易之,他不想对她隐瞒,就事先跟她说。
  凤隐珠当时听着,心头怒火猛的就蹿了起来,她看着他,冷笑一声,就走了。
  她找到凤天,对凤天说了此事。
  凤天当时在下仙旗,就一个人下,旗盘摆在空中,仙气所到之处,棋子自生,他一个人下的不亦乐呼,边下边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有他的中心点,围着中心点的那些人或事,路或线,不管怎么变化,怎么折腾,怎么增长、收缩、变长、变短,都改变不了中心点的位置,也撼动不了中心点的地位,我凤氏就是蓬莱仙岛的中心点,而你,就是君临渊的中心点,不管外界怎么闹腾,动摇外界风向的永远都是我凤氏,不管君临渊怎么折腾,决定他未来统治之位的也永远是你,所以,不用去管他说了什么,只想想你该怎么做。”
  当时,凤隐珠选择了离开蓬莱,凤天得知之后,果断地封了九回之路。
  而今,凤隐珠不会再那么做了。
  周易之既然那么爱君临渊,那对付她,让她痛苦的方法就很简单了。
  凤隐珠缓缓勾唇,笑着说,“当然,确实有很多话得唠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