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兴是个心气高的,没他家大人家里那个就算了,你说看着那么个美人,还怎么看得上那些个歪瓜裂枣,他心里想的是,就算找不到大人家里那样儿的,那至少找个差不多的。
可是差的他看不上,好的呢,人家又看不上。
杜和知道他那么点心思,大人在这儿,倒也不好说,便转头看向最老实的张献,“张献,过今年二十有一了吧,要不嫌弃,我让你嫂你给你窜梭窜梭?”
张献立即涨红了脸,他本来吃酒就上脸,这时更是红彤彤像个大苹果,他忙摆手道:“我有,有了。”
“有了?”王骥看向他,“好小子,背着我们找媳妇了?”
郭兴也纳闷道:“你天天跟我们一起,什么时候找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是我娘……”张献灌了口烫舌的羊汤,醒醒酒气道:“我娘在家那边定下的。”
“姑娘怎么样?什么时候成亲?”
“不知道,还没见过,不过信上说,长得还挺好看的,成亲要等到明年,她小时候订过娃娃亲,前年订亲的男方病死了,我们家那边的规距,要给男方守三年孝,明年就到日子了……”张献这边憨憨的说完。
那边谢承祖手里的酒杯一抖,里面的酒水撒了出来。
第七十七章
与此同时,卫安城内,春节这一日,从早至晚都弥漫在鞭炮响声中,浓郁的年味儿也随着阵阵“噼里啪啦”响声散了开来。
卫安的百性,不论是内城,还是暂居于外城,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的难民,都过上了一个无比“安心”的年。虽然外城的难民地,大多衣衫褴褛,面容焦黄,每日供应的是最差的黑面与黍米。
可是他们有地方住,又能够吃的饱饱的,带了崽的婆娘,分食的军士还会照顾的多给一勺菜粥,每日都有大队的军士巡逻,围起来足有二人高坚固厚重的城墙,阻挡着乱世的土匪与凶厉的蛮子出没,只怕他们流亡前的家乡,也不曾这样安心过。
再看向城墙内大片大片的土地,足够他们耕种,那一刻,除了对卫安守备收留的感激之情,还有对土地无尽的渴望,已有不少人下定决心,哪怕是入了军籍,也要在这里安家落户。
百姓们都过上好年,而邻近城北被守备大人买下的小小宅院,更如世外桃源一般。
小小的院子被正月与瑞珠打理的干干净净,谢守备亲自垒的羊圈,顶上还镶嵌了瓦,看着不仅不粗糙,更像一座小房子,里面的三只羊被正月伺候的舒舒服服,其中一只送来时怀羊崽,前两天多了一对小羊羔,被母羊圈在了腹下,一身白色乳毛,实在可爱的紧。
羊是正月亲手接生的,这几日她就跟看着眼珠子似的看护着,小福荫最爱小阳阳,每日早上一来,就见一大一小两个,蹲在羊屋往里瞅。
书院停了课,五岁的小福荫就被送到这里来,把他送来,似乎是谢承祖授意,对他来说,送给檀婉清教养,远比送到书院放心得多。毕竟檀大学士之女,便是不精通诗词歌赋,也绝不是一般的私塾夫子可比。且那一手让人惊艳的丹青之术,只怕是长年掩于闺阁之中,不曾示人,否则京城之内,绝不籍籍无名。
檀婉清喜欢孩子,并不嫌小孩子闹,并且,她对谢福荫不比谢承祖,内心深处确确实实有那么一丝内疚,虽然这个孩子心智上的迟缓发育,未必就是当初那一鞭子惹出的祸端,可她也知道,寒冬腊月,有孕的妇人吓跪于地上,又被一鞭子甩的就地一滚,只要丁点的行将差错,这个孩子就永无出生的可能了。
所以待福荫,总归与待别的孩子不同,也耐心的很,每日就算懒懒散散日上三杆起身,也会教上他两个时辰的书画,她的字虽不如画,毕竟画术精通多年,可书画相通,也在檀府练了多年,虽然经常被檀承济道字里美中有余缺了锋骨,可她又不是铮铮铁骨的汉子,写个字还必要带着犀利的剑锋来。
她的字融和古今自成一派,笔锋反之当下的犀利尖锐,颇于圆滑柔美,美中可爱,有一段时间流出的字样,女学中争相模仿,更有人将她的字珍而收藏,便是如今,也有不少名门贵女喜爱并在临摹,以习得其中十分三四的神韵。
如今,空余了一身技艺,做个夫子倒也不浪费,教个小孩子更是绰绰有余。
暖融融的室内,帷帐四角以流苏挽起,旁边的白玉香炉中燃着香饼,清幽的香味布满了整个房间。
美人塌前填了一张小小的花梨书案,书案下铺着一层虎纹兽皮,案上磊着当下的几张名家字贴与画本,并数两方石砚,一方玉砚,各色笔筒,因檀婉清擅画,画作时需要不断调整各色笔,或纤细,或浓重,或扁或圆,皆是定制,在几个笔筒内如树林一般。
本来当做宝贝,现在却任案前五岁的男孩随意使用。
美人塌前一张茶几,上面摆放着煮茶的器具,一只长颈细瓷观音瓶,瓶中插,着几枝开着正艳的梅枝,梅枝下摆着两碟哄小孩子的酥糖零嘴,与女子喜欢的糕点,还有一小碟炒的喷香的南瓜子,不过檀婉清不爱那个,容易嗑成瓜子牙,倒成了正月与瑞珠的最爱。
正月端着在炉子上过了腥气还温热的羊奶走了进来,以前三头羊产奶,现在只余两只,檀婉清一人喝不完,所以正月瑞珠也都跟着喝。
自福荫过来后,她也让他用些,福荫捧喝得嘴角一圈白,原来到现在仍没有断奶,估计他身子弱,那边还养着奶娘。
正月已经来了一月有余,羊奶喝的脸上光润多了,加上每日伙食好,跟着吃小姐一样吃用,不仅日日精致菜色,白面米饭吃不完,就是肉每日都不断,偶尔吃个窝头,里面都是夹着猪肉或腊肉的,现在不仅腊黄的脸色好看多了,面皮也嫩了起来,个子也窜高了些,枯黄的头发有了光泽。
这么一进来,檀婉清打眼一看,竟觉自己走了眼,眼前这个小丫头长开了容貌,居然还是个小美人胚子。
正月哪知自家主子心中所想,她小心冀冀将奶放到福荫桌子上,福荫正手攥着笔,专注笔下的画,虽然她看不出这一堆乱糟糟的线条画的是什么,但小姐看的认真,她也就又看了看,可惜除了一团黑乎乎,还是看不出什么名堂,且福荫拿着笔的姿势,哪里像画画,倒是拿着把剑在纸上四处横冲直撞,案子上都弄了不少墨。
在她看来,浪费的紧,纸墨是非常贵的,以前在庄子里住的时候,有几家省衣节食送孩子去私塾,却耗不起笔墨。
她悄悄看了主子一眼,见她毫不在意,随着五岁小童折腾,不仅不出言阻止,还拿起小童“糟蹋”画完的画儿”看得仔细。
在正月眼里,檀婉清卧在美人榻上,腿盖着锦被,根根如玉雕琢的手指拿着泡干花的瓷怀,拿着案几上五岁的小童信手涂鸦的东西看着,实在是惊艳。
她不懂什么画儿,可眼前这般玉面桃唇晕染,微微垂眸时,整个人就似躺在了画里,若不动的话,这幅画千金难买,有市无价。
瑞珠正在边上泡着茶水,嘴里嘟囔着:“这雪水太涩了,茶也不行,要不是小姐说最近吃多了肉,腻的慌……哪能入口啊?”
檀婉清却觉得挺好,人呐得分得清身份,懂得此时彼时,她现在能悠闲的喝着这样的茶就极好,否则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跟心情过不去,跟过去过不去。
正月知道这是瑞珠一早扫的梅花雪泡成的茶,她闻着还是很香的,她实在不懂好好的水不用,非要费事去取雪,更看不出哪里涩,还以为她嫌雪水不好,主动道:“那不如我去打些井水。”
瑞珠瞪大了眼晴看向正月:“井水?井水是重水,口感又硬又沉,怎么能泡茶?便是露水也好过井水的。”说完又哼了一声:“你是不懂的,咱家小姐以前煮茶的水,都取得京城千鹤山顶渺无人烟最干净的梅松雪水,那雪泡出的茶,才是真正的极品,小小的一盏就是满屋子的茶香,那水煮的茶入口也最是滑润甘甜,韵味深长。
稍次一些就是寻常人家雪后第一岔梅花雪,可有人住的地方到底沾了尘气,水就差了一筹……”
瑞珠本想取些梅花雪,可这蛮夷之地,竟然无几家栽种梅树,最后无奈,只好勉勉强强取了点高处檐上中间那一层干净的,谁知道差了这么多,可就这儿,也比井水好。
正月过了年十三岁,从来不知水还有这般讲究,在她看来吃饱穿暖就极好了,再看屋子里那么多奢侈的摆置,梳妆台的匣子里也装满了首饰,里面大半都是没戴过,只是放在那里,在想到自己家人,还有外城一起逃难的人,吃都吃不饱,渴的时候连口热水都喝不着,只觉心里有些难受,也没有回嘴,低着头站在旁边。
檀婉清教福荫是随心所欲的,从不训斥或苛责他,必须这样必须那样,对她来说,福荫是个特别孩子,虽然他在某一方面自闭了些,可是人生偏就是这样,上帝给你关上了一道门,却又给你打开一扇窗。
他在五感上的迟钝,全部都弥补到乱画中,无论他画的是什么,那份专注,便是在背后叫上数声也无所觉,拿起了笔,他是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当中,而笔下,就是他的世界,他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无法释放的情感放进画里,放进他的世界里。
小孩子也有情感,是的,小孩子的情感更加纯粹,更加直接,她拿起那些被墨涂过完成的纸张,认真的看着,瑞珠看不懂,正月也看懂,可她却看得懂。
她也曾是被叫做“小天才”的人,她对色彩对线条天生的敏感,能从毫无规则的颜色与形状里,感受到作画者内心的世界,他的情感,他的喜好,甚至他的性格。
她的这种敏感给了她吃饭的饭碗,作为一个曾以画为生的人,没有点天赋怎以行,可她知道自己的这份细腻的天赋,同样也局限了发展,虽然给她时间,也必会在画坛界有一席之地,可她知道自己终究缺了一样重要的东西,那是她倾尽能力的极限,也无法达到的。
而她从手里的纸张,从那些“乱画”的线条中,似乎找到了那样东西的雏形,所以她小心冀冀的启蒙,鼓励大于纠正,任他的想象力布满一张又一张纸,用暗沉的颜色去绘出他喜欢的世界的样子。
她的耐性出奇的好,就算握笔的姿势如握着一根棍子,也只道一句“执笔无定法”舒适便好,只偶尔会在他看着的时候,画个小东西,而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就在于,他注意到了那个细小的地方,并在不经意用到了。
檀婉清教的不刻意,他学的也不刻意,反而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福荫虽然只有五岁,但因为自闭的关系,十分敏感,谁人对他好,谁人有恶意,他都知道,以前到学堂总是扒着床柱不肯,每次都要谢承祖挟在臂下,也因为这一点,他对谢承祖并不亲近。
反倒来檀婉清这儿,每日早早穿戴好,甚至谢承祖送他慢了些,还会跑到门口着急的等着,因为到了香香的地方,没有人逼他说话,没有人呵斥他,也没有人勉强他,不仅有好吃的,还有一张神奇的案子,好多的笔,好多的黑黑,他可以在那里呆上一天,可以弄得身上全是黑黑,也不担心旁人的冷眼,他还看到自己的画没有被乱丢,而是被一个漂亮姑姑整理在一起,放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里,并盖上盖子。
虽然他不知道那种欢喜的心情是什么,可是他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香香,喜欢那里的黑黑,也喜欢那里的姑姑。
第七十八章
夕阳的光线透过纱窗,映射在屋内,晕染出一团团金黄色的光晕,落在波光粼粼的茶杯里,浮了一层忽隐忽现的金光,杯是本是再普通不过的野金菊,竟然泡出了近似金雀芝的茶汤来,色有了,香也有了,饮上一口似乎还当真有那么一股沁肺透息的异香,再就上腌渍好酸酸甜甜的活梅,茶水的回甘与话梅的酸味儿,同时在口中酝酿开来,竟是生了满口的香津,再好滋味儿不过。
檀婉清身子的底子不好,为了这具身体,也算费了不少心了,平日各种养生集册并不少看,可都基本大同小异,倒是翻看些民间奇闻异录里,记载着一位活了百余五十载的老道士。
他的长寿秘方竟是吞饮自己的口津,他的道理听着倒是极为新鲜,乃取自活字舌上水,他近百年常饮不断,所以才能活得长长久久,檀婉清看罢虽不明头尾,可看着活字儿,竟觉有些道理。
否则为何要将两者组一活字?
后无意翻阅几本述道之书,也发现了搭雀桥一说,以舌尖搭桥引天地气,形津吞服,可养五脏六腑,通百气,书中将口中的津液比作黄金,比作天赐灵药。
檀婉清并不修道,可瞧着却也上了心,无事时便以舌尖抵着上颚,也并不费什么事儿,习惯后无意识时,倒也自然而然的搭着,果然自此口中津孜孜不断,并且发现,身子好的时候,津水源源不断,经常溢出满口,吞时甘甜,若是状态差些,津水便水许多,且明显口干舌燥。
以前倒是从未注意这些,待注意时也略略欣喜,不说是否真如那老道所言能活得长久,但应是多少有些用处了罢,既然做的不是无用功,她便时常注意些,平日也多食些生津之物,虽然没有明显的感觉,可自此,一口津水绵绵长长,就算餐食后口中也无什么异味,反倒极是清新自然,隐带香气,便是流亡时几日不曾以盐洗牙以茶水漱口,也毫无腐臭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