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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穿越重生 > 女配独自美丽[快穿] > 女配独自美丽[快穿] 第197节
  比如今天在马车上时,陆溪和大娘聊天的时候,英哥早就醒了。只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在大娘跟前说话,就硬是窝在陆溪的怀里装睡,装了许久。
  如果有外人在的话,陆溪害怕英哥会睡不着。
  也许是看出了她的犹豫,小天使英哥便靠近陆溪的耳朵,又小小声说:“娘,我们要省钱。”
  意思就是,他可以接受大娘和他们住一间房。
  陆溪心里无比的熨帖。
  她就没见过像英哥这么懂事的孩子,处处考虑周到,还会踢她考虑。
  “好,不过话可说在前头。住一间可以,但费用得平分,饭钱就各自出,但是房钱你一半我一半。”
  大娘欣喜的应下来,答应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因为多了一个分担费用的人,陆溪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小了很多。
  晚上睡觉时,陆溪母子就睡在床上,大娘睡在房间的长榻上,倒是刚刚好。
  夜深时,陆溪却还没睡。
  她点着灯坐在桌前捣鼓。
  今天去买干粮时,陆溪除了买这些吃的用的,她在买水囊的店铺里了,还买了一把匕首。
  虽然交了钱,有驿站的人护送了,可是实际上,那只是一层保险而已。
  陆溪谁都不信,只信自己,所以她第一个最想买的,就是防身的东西。而灵巧轻便,又陪伴她好多年的匕首,就成为了首选。
  此时的陆溪把玩了一下匕首,然后拿着匕首,开始在一块木头上雕刻起来。
  这当然不是在搞什么艺术品,而是在雕一把小弓,打算给英哥用,也可防身。
  忙了很久,直到小弓有了大致的雏形,陆溪才停下来,吹了灯上床睡觉了。
  经过了一整天的舟车劳顿,陆溪一躺在床上,困意就袭来,很快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陆溪睡得十分的好。
  第二天,当阳光从窗棂出投射进来时,陆溪才睁开眼睛。
  她伸了一下懒腰,迷迷糊糊间,看到英哥背着双手,站在她的床前。
  这是干什么?
  “怎么了?”陆溪问道。
  英哥这才回过头来,抱住她的手也不说话。
  陆溪以为他犯病了,拍拍他的脑袋,以作安抚。
  没想到,孩子居然醒得比她还早,估摸是今天在车上的时候,睡多了吧。
  见到母子两人这样,大娘才笑着说:“闺女,你是不知道,刚才你还在睡觉的时候这孩子就醒了。外头有查房的人,他害怕打扰到你休息,就站着守,谁也不让靠近。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
  陆溪听了,面色浮现起复杂的神色来。
  英哥虽然还是个孩子,但经常能在小事上让她感到感动。
  如果今天早上的事没有大娘在一旁描述,陆溪怕是这辈子都不知道的。而这样的事情,只是其中一件,在陆溪看不到,不知道的时候,不知道这小孩都做了什么。
  要知道,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没有现在这么喜欢自己。却也能在自己极度饥饿,快要晕死的过去的情况下,把最后的热粥喂进她的口中。
  陆溪抱住英哥,小声道:“娘没事,快起来洗漱吧,一会儿就要赶路了。”
  英哥点点头,温顺得不行。
  洗漱完毕后,陆溪把已经喝干的水囊又灌满了水,待带在身上。干粮倒是还剩下不少,所以不急着添置了。
  第二天,继续上路。
  经过第一天的惊奇,第二天的人们显然都变得疲惫了很多,没有昨天那样兴致勃勃,也不会拉着身边的人聊天了。
  赶路,特别是长途旅程,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一想到这样的日子,居然还要过上好几个月,在路上餐风露宿,他们就觉得暗无天日。
  陆溪早就对此有了猜测,倒没什么好失落的。
  旅途依旧进行着,没什么变化。
  每天都是日复一日的赶路,像个朝圣徒一样,一步一步走向进城。
  一路上,翻过崇山峻岭,走过山河湖海,有些人的鞋子都快磨破了。
  有马车坐的时候还好,没有马车的时候就只能走路,因为马车也要休息,不能一直做。
  陆溪体质好,对长途的跋涉没有太大的感觉,就当做日常锻炼了。
  本来体质柔弱的英哥经过陆溪大半年的操练之后,也比其他的小孩子健康许多。至少这种简单的赶路,已经难不倒他了。
  偶尔累了,陆溪就背背他,不过孩子很懂事,基本很少会让陆溪背他,害怕她也累,坚决不给她添麻烦。
  这样的旅途,大概走了三四个月。
  犹记得他们出发的时候,天气乍暖还寒,还是春天,天气并没有真正的热起来。
  可如今一眨眼三个月过去,日头渐渐变得毒辣,也变得炎热起来。
  衣衫越穿越薄,他们这一行人,也距离京城越来越近。
  陆溪知道,自己离秀才越来越近了。
  第145章 苦情剧里的后娘(四)
  经过一路的跋山涉水,队伍上所有的人都已经是风尘仆仆,面色算不得好看。
  有些看上去,甚至和流民也没什么区别。
  又因为如今年景好,能好好的安置流民,所以倒显得他们这一行人无比的显眼。
  一进城后,惹来许多人的白眼。
  因为在京城的人,刚刚经过一波流民的冲击,现在仍是心有余悸,对这些形容枯槁的人没有好脸色,总以为会因为他们发生动乱,门也出不了。
  察觉到别人鄙视的眼神和目光,一行人也不由得缩着脖子,总感觉自己自己多说一句话都被群起而攻之,变得瑟缩起来。
  陆溪抱着英哥走在人群中间,完美的隐藏了自己。
  除此之外,陆溪的身后,还多了一个跟屁虫,就是路上搭上伙的大娘。
  大娘也是独身一人,一路上来,主心骨也几乎变成了陆溪,觉得陆溪十分可靠,不管说话做事都以陆溪为表率。
  陆溪安静,大娘就安静;陆溪说话,大娘也就说话,从来不会自己越雷池半步。
  此时的大娘也乖乖巧巧跟在陆溪身后,模样看上去温顺极了。
  她对着陆溪悄悄说道:“原来京城的地板也不是用黄金铺的嘛,到底是哪个孙子在以讹传讹?”
  以讹传讹。居然还会说成语了。
  这一段路程,陆溪也没浪费时间,没有耽误教学。她会用树枝在地上写字,教授英哥一些简单的字。大娘在旁边看了,惊奇不已,觉得陆溪其貌不扬居然还会写字!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读书是富人、贵人的专利,农妇一辈子也就和锄头土地打交道,纸都摸不了几回。
  陆溪表现得如此娴熟,成竹在胸,显得很有学识。
  加上一路上来,大娘觉得她谈吐不凡,虽然不声不响,但从来没犯过错,说错话,为人做事都很有一套,让人很有好感,便愈发觉得陆溪身份不凡,从此后和她愈加亲近。
  同时大娘也觉得好玩,有趣,觉得能读书习字是一种福气,也就跟着一起学了。
  大娘别的都好,就是话多,陆溪发现跟着自己学习后,她变得文静了很多,便也乐于教她。
  她和英哥就把陆溪当老师,一起学起习来。
  陆溪教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字,大娘和英哥都学得很快,大娘说话都变得文雅了不少,现在也有点文绉绉的样子了。
  听到了大娘说以讹传讹,陆溪倍感欣慰。
  “大娘,我们接下去就得分开。”陆溪含蓄道:“希望大娘能尽早赶到你儿子身边,早日享福,有享不完的福气。”
  这便是要分道扬镳了。
  陆溪知道,她接下去的路途绝对不会好走,放一个大娘在身边指不定有多难受。
  大娘果然露出遗憾的神色来,嘀咕道:“这就要分开啦?要不,要不……”
  本来想说,要不你们去我那儿住吧,可转念一想,她都还不知道儿子的店铺怎么样,大不大,能不能装得下这么多人,要是现在邀请了,一会儿发现住不下客人可不就是傻眼了?
  大娘顿时呆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要是真的分道扬镳了,大娘又很舍不得。现在在大娘的心里眼里,陆溪就是天底下第一号厉害的人物,又会读书,又会写字,一个人拉拔大孩子。不管是从心性还是能力上说,都是极为厉害的人物。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大娘是真心喜欢她,既不想分开,又不知道怎么说。
  大娘犹豫道:“闺女,一会儿,你们去哪儿啊?你男人在哪儿落地呀?日后我们还可以串门呀。”
  陆溪摇摇头,轻声道:“我还不知道呢。”
  大娘还以为她是不想后续有交流了,免不得有些伤心。无奈之下,大娘便说出了自己的地址,也就是她儿子在信上给她说的巷子。他在那里置办了地产,陆溪以后如果有事就可以去那里找她。
  陆溪这倒是没有拒绝,点点头答应了。
  其实她倒不是故意不告诉大娘,她住在哪儿的。而是陆溪自己也不知道。她不知道秀才在哪里租房子,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得到他。
  和大娘分开了之后,英哥才拽了一下陆溪的手,问她:“娘,我们去哪儿啊?”
  到了陌生的城市后,英哥又变得有些胆怯了。
  不过也并不奇怪。
  不管大人还是孩子,一旦到了陌生的地方,都会失去本该有的勇气,更别说是英哥这种本来就敏感的孩子了。
  陆溪安抚道:“去贡院。”
  虽然不知道秀才具体在哪里,但往贡院找总是没有错的。
  所谓贡院,就是试子科举的地方。每个上京赶考的试子为了复习方便,都会在贡院附近租房子苦读。
  秀才一定也在哪里,等范围确定了之后,就好找许多了。
  英哥完全听母亲的话,“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