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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仙侠修真 > 我那夫君,柔弱不能自理 > 我那夫君,柔弱不能自理 第97节
  他们不在意小公主与顾延钊的想法,他们觉得就算顾延钊一时不能接受这个身份,但看他现在的态度,至少不会抗拒。
  事实也果然如此,听到鲜胡王要将自己的小女儿许配给他的时候,顾延钊什么也没说,静静地站了半晌。
  鲜胡上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说他知道顾延钊是个聪明人,他应该知道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他肯定是回不来东洲的,如果顾延钊不愿意为他们鲜胡效力,那么他从此以后就只能做个废人。
  鲜胡王相信顾延钊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
  不久之后,顾延钊换上了鲜胡的衣服,梳着鲜胡的头发,同他一起被俘虏到鲜胡的将士们看到他这副模样,用各种各样的恶毒语言来唾骂他诅咒他,可顾延钊本人却根本一点都不在意。
  他整天都是吊儿郎当的在皇宫中闲逛,要么是跟鲜胡王城里的守卫们坐在一起打牌,要么就是陪着那位小公主去外面跑马,他看起来像是已经忘记了故国,忘记了那些等着他回去的故人们。
  白袍巫祝催促鲜胡王快点为他们二人举办大婚,待大婚结束后,鲜胡的铁蹄将踏碎东洲的每一寸土地。
  乔挽月等人就像是在看一场身临其境的戏剧,戏中人全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这些场景在他们的眼中一幕幕地掠过,明明是好长的一段时间,但乔挽月又觉得时间好像并没有过去多少,她能确定真实的时空中天还没有亮起。
  顾延钊与鲜胡小公主的大婚很快就筹备妥当,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大红的婚服穿在顾延钊的身上,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的俊秀。
  那些从十里坡抓来的俘虏们知道这个消息,骂他骂得嗓子都要冒烟了,可他毫不在意,甚至还穿着喜袍去这些同袍们的面前炫耀,同袍们骂他是卑劣无耻的小人,是见异思迁的负心汉,顾延钊都不在意,在这些同袍们的面前美滋滋地转了一个圈,然后溜溜达达地离开了。
  云落影摇着头感叹说,不管这个顾延钊到底是想做什么,这个心理素质着实强大,不愧是暮族的。
  九月初三,他们的婚期便定在了这一日,乔挽月不知道顾延钊与那位小公主是不是互相喜欢,但是看起来他们两个人好像还都挺高兴的。
  喜堂之上,平日里不会出现在人前的白袍巫祝站在王座前,他嘴中低声念叨着众人听不懂的语言,那是很长很长的一段话,众人听得昏昏欲睡,小半天时间过去,白袍巫祝的声音终于停下,他微微抬手,说了一句愿天神祝福你们。
  然后这位巫祝端起一碗烈酒送到这对新人的面前,这是鲜胡的传统,需要将新郎新娘的血滴在这烈酒中,然后一起饮下,从此生生世世为夫妻。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在白袍巫祝走过来的刹那,顾延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把匕首,直接刺进了眼前巫祝的胸膛里,他毫不犹豫地将那里面的心脏搅烂,让他绝没有复生的可能。
  鲜胡王大惊,口中大呼来人,成百上千的鲜胡士兵涌入喜堂之中,顾延钊武功虽然高强,却也挡不住这么多的鲜胡士兵,他的身上插满了刀剑,仍旧踉跄着想要离开这里,他就像是一只年迈的刺猬,鲜红的血将他身上的喜袍染得更加红艳。
  新娘花容失色,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有宫人过来将她拉开,她才回过神儿来,她不明白自己的大婚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鲜胡的巫祝死了,而她的新郎也要死了。
  顾延钊最终还是不敌,他的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了,像是一个血人一样倒在血泊之中,他半睁着眸子,望向遥远的东洲,望着他深深热爱的土地,他的目光开始涣散,到最后死不瞑目。
  顾延钊死后,鲜胡王发了疯一般将割去他的头颅,斩掉他的四肢,将他的内脏掏出来踩在脚下,把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去,最后,就只剩下那一具森森的白骨,鲜胡王似乎仍觉得不够泄愤,让宫人牵来两条巨犬,吃掉他的血肉,吃尽他的骨头。
  而鲜胡王坐在地上,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若是有东洲的故人见过那时的情形,定然会为他流下泪来,若是能够将此事带回东洲去,史书上的顾延钊绝不会是如今那副小人面孔,可惜史书上任何的文字都描绘不出那一刻的惨烈与悲壮。
  而鲜胡这边,他们没来得及用在史书上去书写这一段惨烈的过往,宫城倾塌,山川崩裂,一切的一切都淹没在黄沙中,鲜胡的人民什么都不知道,便在这一场巨大的灾难中失去了家园,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苦难。
  顾延钊也同这被风沙淹没的城池一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他所做过的一切,无人知晓也无人在意,他永远都是东洲的罪人。
  天空撕裂开一道巨大的裂缝,金色的亮光透过那裂缝照射在脚下龟裂的土地上,金色的光点凝聚成一个新的顾延钊,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他肩上扛着那柄银枪,骂骂咧咧道:“一群蠢猪,每年就会老一套,没点新鲜的玩意儿了。”
  忽然,他察觉到乔挽月等人的气息,猛地转过头来,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们,问道:“你们是被那群猪派来的?”
  虽然不知道顾延钊口中的那群猪是什么人,但是乔挽月还是摇摇头。
  “那你们来这里干什么?”顾延钊双眼微微眯起,将他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问道,“你们是活人?”
  “是。”乔挽月道。
  顾延钊疑惑道:“这倒霉地方活人能来吗?”
  乔挽月没有回答顾延钊的问题,而是向他问:“你知道鲜胡每年都会用两个活人祭祀吗?”
  顾延钊啊了一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道:“是有这么回事吧。”
  乔挽月继续道:“他们说是你要这些鲜胡人献祭给你的。”
  顾延钊听到这话,当即冷笑了一声,骂道:“放屁!我要他们献祭有个屁用!”
  乔挽月动了动唇,最后轻叹了一声,顾延钊这个语气,让她立刻想起了那位唐前辈,这俩人骂起人来的架势可真是一模一样。
  “臭不要脸的东西!”顾延钊骂道,“明明是他们鲜胡自己搞的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要往爷爷我的头上推,欺负死人不会说话啊!真他娘的不要脸!”
  “所以当年是怎么回事?”乔挽月问他。
  顾延钊刚要开口,脚下的地面剧烈地震动起来,他草了一声,提起银枪,飞身而起,那个骑着白马在十里坡上飞驰而过的大将军,好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第99章
  远方无数的黑影组成千军万马,气势汹汹地向这边涌来,顾延钊手中的银枪像是一条长龙腾云而起,眨眼之间,窜入那黑影之中,长龙仰天长吟,黑影手持刀剑,要将长龙斩杀,顾延钊将手中银枪挥舞得虎虎生风,无数的黑影涌上前来,又如同潮水一般退去。
  天地昏暗,日月无光,这些黑影就像是杀不尽的,顾延钊不知疲倦地与这些黑影激战,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直到他举起手中的□□,直指天空,数道长龙凌空而起,向阴沉的天幕上袭去,生生给那天幕撞出了一道口子来,金色阳光倾泻下来,黑影在被金光笼罩的一瞬间,灰飞烟灭,消失得无影无踪。
  顾延钊正要松一口气,脚下的地面再次剧烈震动起来,只见从西边的山丘上走来一个庞然大物,像是某些神话中才会存在的异兽,顾延钊骂了一声,却没有丝毫的退怯,他再次迎上前去,与这漆黑而巨大的异兽大战了数百回合。
  那异兽和顾延钊一样,都受了重伤,顾延钊倒是能个极能忍受痛苦的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旧像是个什么伤都没受过的健全人一般,出手一招比一招狠厉,最后那异兽轰然倒下,震起一地的烟尘,这一场针对顾延钊的战事到此终于结束。
  顾延钊坐在地上,看起来有些虚弱,他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这只是顾延钊生前习惯的一种延续,现在的他已经不需要呼吸的。
  他很快就站了起来,嘴中哼唱着轻快的歌,歌词大概是说有三个兄弟上山去打虎,他们一个瞎子,一个聋子,还有一个瘸子,他们忙忙活活地了大半天,最后只打下来两只小白兔。
  这是数百年前在东洲流行的歌谣,如今早已没有人会唱了。
  他提起手中的□□,扛在肩膀上,优哉游哉地向乔挽月等人走过来,好像刚才他并不是与那些黑影和异兽大战了一场,只是去打了一只小白兔。
  他唱完歌对着身后吐了一口,他早已不是人了,如今能够吐出来的只是一口浊气罢了,他走到乔挽月等人的面前,停下身,斜靠在一边的石头上面,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他向乔挽月问道:“你们就是为了那些鲜胡人祭祀的事情来的吗?”
  乔挽月道:“倒也不全是。”
  顾延钊哦了一声,继续向乔挽月问道:“那是为了什么?”
  “有人托我们来找你。”乔挽月回答说。
  “找我?”顾延钊笑了一声,问道,“现在人间都过了多少年了?竟然还有人想要找我吗?”
  即便他早早地就死去了,死后又被困在鲜胡,再不能去看一眼他的故国,却也知道那些史书上会如何评价他的功过。
  无非就是骂他是个软骨头的小人,反正又不是当着他面骂的,有什么好在意的。
  大丈夫活于世,能无愧于心就足够了。顾延钊不知想到什么,样子看起来突然有些局促,不过这种表情并不适合出现在他的脸上,所以很快就一丝也看不到了。
  “是谁啊?”他翘着腿,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向乔挽月问道,“是不是哪个小姑娘看上我?等了我好多年,等不下去了,让你们过来找我,想再见我一面?”
  乔挽月:“……”
  她对顾延钊说:“是东洲皇宫中的一株铁树。”
  顾延钊瞪圆了眼睛看着面前的乔挽月,向她问道:“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乔挽月道:“当然不是。”
  “铁树?铁树?哎呀!”顾延钊叹了一声,想不到一棵铁树找自己会有什么事?难不成是他年幼时曾在那棵铁树根下撒了尿,才被记挂了这么多年?都几百年的岁月过去了,还会寻人来找自己。
  可那是皇宫里的铁树啊,就算他小时候再不要脸,应当也不好在皇宫里干出这种事。
  干不出来……吧。
  顾延钊又不确定起来。
  见顾延钊歪着头,一副认真回忆的模样,乔挽月再次开口,向他问道:“你刚才说小姑娘,是希望鲜胡的那位小公主找你?”
  顾延钊切了一声,对乔挽月的话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虽没有正面回答乔挽月,但他这副不屑的神情就已经说明了许多,他向乔挽月问道:“你们刚才都看到了?”
  乔挽月嗯了一声,然后点点头,说:“好像是都看到了,只是没大明白。”
  他们虽然能够置身在这一场幻境当中而丝毫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却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比如他们搞不懂十里坡上的那场暴风雪是怎么一回事,也没明白后来顾延钊为何会在那喜堂之上杀死鲜胡的那位白袍巫祝。
  明决也许会知道,可乔挽月不大想问他。
  顾延钊稍微站直了一些,伸伸胳膊,对乔挽月道:“有什么不明白的,问吧。”
  乔挽月从一切开始的地方问他,当年十里坡上的异象是从何而来。
  “就是鲜胡那帮老不死的搞出来的,一群垃圾,喂给猪猪都不吃。”顾延钊骂到这里还觉得不过瘾,补充了一句,“吃了也要坏肚子。”
  顾延钊骂完之后,才说起当年那一桩事的始末来,在十里坡上,鲜胡的巫祝以万千鲜胡人的血为咒,引下天罚,于是东洲的将士们大都是死在这场天罚之下,顾延钊知道那场风雪来得莫名其妙,所在在被俘以后一直在积极调查这件事,然而这件事就连鲜胡的百姓与官员都很少知道。
  顾延钊隐秘地调查了数日,终于知道了鲜胡王与白袍巫祝的图谋,他们是想要以血为咒,就如同在十里坡上的那样,将东洲的城池一座座地全都给攻打下来。他们不在乎成百上千的鲜胡人的生命,更不在乎东洲人的死活。
  顾延钊身负暮族的血脉,白袍巫祝觉得用他的血来引天罚效果肯定会更好一些,不过鲜胡王更希望顾延钊能够为他们鲜胡效力,二人商讨许久,最后达成共识,先让顾延钊带兵攻打东洲,等到事成之日,便将顾延钊杀了祭天。
  大婚当日,他们让顾延钊饮下的那碗酒水中被下了蛊虫,是鲜胡王担心他仍有异心,不能尽心地为鲜胡效力,特意让白袍巫祝做的。
  只要顾延钊将那酒水饮尽,从此以后都要被鲜胡王驱策。
  可那时候的鲜胡王和白袍巫祝怎么也没有想到,那场大婚到最后竟然会是那样一个惨烈到极点的收场。
  鲜胡王恐怕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时候明明派人将顾延钊里里外外从头到脚都搜查过了,为何他的手中还能出现一把利器,为何他还能将那把匕首插进鲜胡老巫祝的胸膛里。
  那把匕首是顾延钊从鲜胡小公主那里得来的,他只夸了两句那匕首很好看,她就将它送给了他,他到曾经的同袍面前炫耀自己的喜袍,被人在肚子上捅了一刀,他就将那匕首藏在伤口之中。
  白袍巫祝一死,鲜胡王的野心终究全部成了虚妄,而不久之后,他们就会遭到反噬,鲜胡王知道这一切,所以他崩溃,嚎啕大哭,坐在地上和那凶猛的巨犬一起,将顾延钊的血肉被吃尽了,可是也无济于事。
  大红的喜堂如今被一片血色浸染,有些是他的,有些是那位白袍巫祝的,还有的是那些冲进来要擒获顾延钊的鲜胡士兵的。
  穿着大红喜袍的小公主被宫人们强行带下去,这本该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却让她见到了这一生中所见到的最惨烈也最疯狂的场景。
  顾延钊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那个小姑娘,把一场好好的大婚弄成了那个样子,可这事本就是她的父亲鲜胡王提出来,而且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要灭亡,又有谁时间去过问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
  顾延钊死后,鲜胡在一夜之间开始从繁荣走向衰败,像是在时光里正褪色的画卷,不久后鲜胡辉煌的王城就只剩下了残破的城垣,最后也埋葬于无尽的黄沙之中了。
  顾延钊不解鲜胡为何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向灭亡,就像是十里坡上那一场突然到来的暴风雪,后来顾延钊的魂灵阴差阳错来到了这重空间当中,才知道白袍巫祝与鲜胡王当日又准备了一场祭祀,然而这场祭祀进行到一半,主持祭祀的巫祝就被顾延钊一匕首给捅死了,许许多多的鲜胡王族同那位老巫祝遭到反噬,为了避免永生永世痛苦的惩罚,他们要用鲜胡与鲜胡人的未来,来换得他们的安息。
  顾延钊觉得这些鲜胡王族和老巫祝可真够不要脸的,王族该有的尊严与担当他们是一点都没有,他便故意捣鬼,让他们的希望一次次破灭。
  一个东洲的将军,为了保护鲜胡的百姓们,在这里坚持了一年又一年,这话说出去能有几个人愿意相信。
  而死去的鲜胡王族的亡灵们也渐渐意识到,他们想要得到安息,就只能先将顾延钊这个刺头给解决掉,于是他们重新构筑了当年在十里坡在鲜胡王宫中发生的一切,在十里坡上顾延钊痛苦于自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同袍死去而无能为力,在王宫里,他的肉.体则是经受了更为惨绝人寰的对待。
  这些痛苦来势汹汹,只要顾延钊稍微产生一点消极的念头来,他的魂灵会在这无尽的痛苦中消散。
  而在经历了种种痛苦过后,那些鲜胡王族的魂灵便会现身,想要趁他最虚弱的时候将他再一次杀害,有一回他们所构筑出来的场景发生变化,他们将他放在东洲的帝都中,让他受万人唾骂,顾延钊根本不鸟他们,就是在转身的时候,看到城楼上穿着喜袍的女子,稍微松懈,差点被那些鲜胡人得逞,因此在那段时间,地面上的鲜胡降临了种种灾难,他们要用所有活着的鲜胡人的血来换得被困在此地的亡灵们的自由。
  或许是得到祭品的缘故,这些东西一年比一年难缠,顾延钊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里撑多久,只是他不能放弃,他若不在了,那些流浪在这片沙洲上的鲜胡人也将要走向灭亡。
  顾延钊不是鲜胡人,甚至对当年的鲜胡来说,他是他们满怀怨恨的仇敌,然而为了活下来的鲜胡人,在这里撑了数百年。
  鲜胡人那帮蠢蛋,每年还要为他们祭祀,真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顾延钊说到这里,摇着头感叹说:“我看根本不用这些老不死的下那么大工夫,那些鲜胡人都能活活把自己给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