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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都市言情 > 算什么男人 > 算什么男人_分卷阅读_103
  两个人并肩走在回去的路上,明明都是在想不可描述的事情,可表情都跟去参加面试一样严肃庄重。
  等到快走到客栈门口的时候,宋诗尔突然停下脚步,看向叶峥庭,那样子就跟壮士扼腕一般壮烈,她面上的神情很是坚定,像是经历过天人交加的矛盾之后终于下定决心,“三个月之后吧。如果那时候我还喜欢你,你也还喜欢我,我们还像现在这样开心,就去买吧。”
  她一直都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可是跟叶峥庭在一起之后,却慢慢地对人生有了很明确的计划。
  谈恋爱半年,不长也不算短,经历过了感情的瓶颈期,走向稳定,正好合适。
  宋诗尔何尝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这种事情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哪里能像计划一样,得规定什么时候才能发生,可是她想给叶峥庭一颗定心丸,想让他知道,此刻的她也有跟他白头偕老的期待,也有想要跟他无比亲密的念头。
  事实上,能跟多年的好朋友变成情侣这种事,对她来说就是不可能的,现在为了叶峥庭,再下一次幼稚的时间计划又有什么呢。
  叶峥庭听了这话,险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你说真的?”
  他现在就好像被一个巨大的蛋糕砸到了一样。
  诗尔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三个月之后,如果他们还没分手的话,他就可以实现自己心中第三大的愿望了?
  对叶峥庭来说,最大的愿望自然是跟宋诗尔结婚,第二大的愿望就是跟她组成幸福的家庭,白头到老。
  第三大的愿望……不言而喻,是男人都懂的。
  看着叶峥庭一脸似乎迫不及待立马穿越到三个月之后的样子,宋诗尔忍不住探出手用力地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娇嗔道:“假的!”
  她快步走进客栈,叶峥庭在原地呆愣了几秒之后,立马追了上去。
  他的心脏跳得很快,恨不得下一秒就跳出胸膛。
  天啊,只要想到三个月之后,他就有可能……跟宋诗尔一起睡睡,叶峥庭就晕乎乎的。
  他开始庆幸自己今天蹲下来研究安全套的行为了。
  宋诗尔在说出那样的话之后,其实就有点后悔了,在她的认知跟教育里,这样直接跟男朋友许诺这种事,实在超出她能接受的范围,不过说都说了,话也收不回来了,只能像小鹌鹑一样坐在床上玩手机来掩饰尴尬。
  叶峥庭体贴的从小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放在一边,“饿不饿?要不要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
  “不饿。”
  见宋诗尔这样,叶峥庭以为她是后悔给他保证了,他低声说道:“你不愿意的话,我是不会勉强你的。”
  他那么喜欢她,哪里敢又哪里忍心让她不高兴呢?
  宋诗尔耳朵都红了,听了他这话,其实心里特别的高兴,她喜欢这种被他无比珍惜的感觉。
  “我没有不愿意。”她顿了顿,小声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合适,什么时候不合适,只是谈了半年之后……应该就可以了吧,峥庭,你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的。”
  她跟他都不是多么勇敢的人,却愿意为了对方,为了这段感情,付出所有的勇气。
  哪怕有一天真的分开,也不会可惜了。
  这就够了。
  把彼此喜欢的时间当永恒。
  叶峥庭沉默,他没有像之前那样抱着她,而是郑重其事的拉着她的手,十指紧扣。
  他什么话都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晚上叶峥庭睡在阁楼的榻榻米上,宋诗尔则睡在房间的大床上,两人都住在一间房间里,却心照不宣的在微信上聊着天。
  叶峥庭不是一个耐心很足的人,因为他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宋诗尔。
  平常连回别人短信都不愿意的他,这会儿居然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的陪她聊天。
  情侣之间的对话,通常都不会太有意思,不过,这就是恋爱的魔力了,哪怕是没意思的对话,因为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可以让人津津有味的去回复。
  宋诗尔:明天也不知道天气怎么样,好想去游泳喔。
  叶峥庭:那明天就去。
  说完之后,他又发了个红包,红包备注为“奖励宝宝主动游泳锻炼身体的”。
  宋诗尔喜滋滋的接了红包。
  最近叶峥庭在发骚,有事没事会突然在微信上喊她宝宝,当然这也是因为她时不时用“本宝宝”自称,所以他才这样喊的。
  这样的夜晚,舒适又凉爽,窝在柔软的被子里,跟喜欢的人聊着天,实在是一件令人幸福感满满的事。
  宋诗尔一时没能忍住,无比小心翼翼的打着字,发出一长段文字过去:峥庭,跟你在一起的这三个月以来,是我爱情经历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跟一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一个人对我这么好,峥庭,谢谢你,还有,我也真的很喜欢你。
  她现在渐渐开始明白叶峥庭跟其他前任的区别在哪里了。
  不是谁优秀的区别。
  以往跟前任出现矛盾的时候,她没有耐心去解决,而跟叶峥庭有矛盾时,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走了之。
  光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叶峥庭就是她生命中那个对的人。
  没一会儿之后,叶峥庭也很快地就回了消息——
  谢谢你跟我在一起,也谢谢你能觉得幸福。
  他想,其实宋诗尔根本还不明白,他对她的喜欢有多深,她看到的可能只是一小半,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她愿意,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向她展示。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前谈恋爱就跟诗尔一样,每一次都不长,明明刚开始的时候很有激情也很喜欢对方,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开始厌烦,因为对方身上一些不足挂齿的小毛病斤斤计较,无法忍受,越来越讨厌对方。
  我那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有病,身边的朋友也都觉得我有病:)
  我甚至一度悲观的认为自己要孤独终老
  直到遇到我的丈夫,他身上也有之前的男朋友有的毛病,不过很奇怪的是,我不会反感也不会讨厌,期间也曾经闹过分手,不过因为他的坚持,再加上我私心也只是想闹一闹作一作,并不想分手,所以最后修成正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