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带着两人径直走上别墅二楼女主人的房间,中间白色大床还残留着发暗的血迹,莫羡推开窗户,仔细观察卧室正对着的草坪和观赏植物。
“没有痕迹,”经过三个月,就算有什么线索目前也看不到了,她问丹尼尔警探道,“案子发生的时候,你们有没有在草坪上发现脚印?”
“没有,”丹尼尔说,“邻居也说没看到可疑人物和车辆。”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摩根走近窗户向外远眺,“嫌犯能在受害者回家之前潜入别墅,一定经过大量跟踪和调查,但是没人注意到可疑的人物和车辆,所以凶手很有可能住得离受害者比较近,用类似望远镜的工具来观察。”
丹尼尔警探表示他们也想到这个可能,调查附近租客的时候,他们的确拿到一个在屋主死后退房的租客名字,可这是个假名字。
料想凶手也不会蠢到用自己的真名登记入住。
“这是捆绑受害者的床单吗?”莫羡指了指床上皱巴巴的床单和枕套,“用床单捆绑,枕套塞进嘴里,就不会发出声音了。”
“嗯,他经验丰富。”摩根赞同地嘟囔一声,他翻阅着梳妆台上的各色化妆品,突然一愣,转身问莫羡,“等等,为什么是唇膏?”
“为什么是唇膏?”丹尼尔警探重复着他的问话,“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女孩子的化妆品有那么多,”摩根从梳妆台上拿起一瓶正红色指甲油,“为什么偏偏是唇膏呢?红色的指甲油更能表示情欲不是吗?”
“或许唇膏对他有特殊的意义,”丹尼尔猜测道。
“不,这不一样,”莫羡眼睛一亮,“摩根,我问你,梳妆台上那么多红色唇膏,如果让你选一支涂在受害者唇上,你会选择哪一支?”
梳妆台上的唇膏足有好几十支,摩根从里面跳出七八支大红色唇膏,还找来一张白纸,一支一支画上去,然后对着七条不同深浅的红线束手无策。
莫羡在一旁忍笑,她将自己的手机递给摩根,“上面的照片是第一名受害者被涂上的颜色,你能从白纸上找到最接近这个颜色的唇膏吗?”
摩根一面对比照片一面研究白纸上的七条红线,最后终于选定了一条,试探性地问,“这根?”
“不,这根是复古红。”
“这条呢?”
“这条偏橙红。”
“这个总是了吧。”
“这个是水红。”
摩根和丹尼尔:[一脸懵比][不知所措]
[哈哈哈哈哈,]直播间的观众们看到两人的表情忍不住大笑,[厉害了我的小姐姐。][港真,只有我一个女孩子认不出这些颜色的区别吗?][不化妆的女孩子表示原来我是个男人。【皮皮虾,我们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色盲【汪地一声哭出来】][港真,到底那条线最相近啊?近视表示生无可恋。]莫羡食指在白纸上从上滑下,停在第四条线上,“这个颜色,才是和第一个受害者唇上最相近的。”接着,她调出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照片,“你可以确认一下。”
事到如今,摩根已经领会了莫羡的意思,一个对化妆品没有任何概念的男人,是不可能对唇膏色系有如此之深的了解,能从七八支颜色相近的口红里挑出一支和其他受害者颜色最相近的。
“我怀疑凶手把所有的受害者移情为一个曾伤害他的女人,那个女人最鲜明的特色就是类似迪奥999的红唇,为了让自己的幻觉更真实,他在梳妆台上找到最接近迪奥999的唇膏颜色,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线索,因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是绝对分辨不出唇膏色系的,”莫羡双臂抱胸陷入自己的推理,“所以,这个嫌犯,一定和化妆品特别是唇膏有很深的联系,我怀疑他可能是个化妆师或者化妆品推销员之类的职业。”
“推销员的可能性最大,”摩根揶揄地给她竖起一个大拇指,“因为他的作案区域不定,我们马上把这个线索告诉其他人。”
在警局,bau小组成员们聚集在一起,交流各自得到的线索后,告诉警长要发布侧写。警队成员们或坐或立,听bau小组讲述嫌疑人范围。
“我们在找一位白人男性,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一开始你不会注意到,他能融入任何人群,所以即便在受害者家附近租过一段时间房子,也没有人描述出他的特征。但基于他对唇膏这类化妆品的了解,我们相信他平常是一个注重生活细节、讲究卫生的人。”
“犯罪的残暴性显示他有犯罪记录,他折磨、侵犯受害者,显示他对被害者的愤怒,他随手取用犯罪工具、带着怒气杀人,这是无组织凶手的特征,但同时他又是有组织的,按照一套固定模式杀人,瞄准、租房、观察、潜入、耐心等待,加上为受害者涂上颜色相近的唇膏,我们相信这可能是某种形式的移情,他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所以他自我安慰的方式就是将受害者当作女友,在观察受害者的同时,他将自己代入到男友这一身份。”
“但从他对受害者的愤怒可以看出,在将自己幻想付诸现实的时候,受害者的反抗打断了他的臆想,这造成了他无可抑制的愤怒,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父母或家族有妄想狂历史。”
“拥有良好条件的受害者们是健身房的常客,一般男人很难迅速制服对方,而邻居没有听到尖叫、呼喊、反抗的声音,表示嫌疑人的体格强壮,经常锻炼,加上他的职业对化妆品敏感,这样的特征在行业内应该十分醒目。”
“查找各大化妆品公司的推销员、化妆师、时尚编辑……一切和唇膏紧密联系、经常出差、收入丰厚的职业,符合侧写的任何人都值得我们注意。”
警员们散去后,bau小组再次聚集在一起,摩根问jj,“今天发现的尸体们找到身份了吗?”
“六十三人,”jj喝了口水叹道,“都是消失了也没人发现的高风险人群,妓女、流浪汉、小偷、流氓,甚至连他们的亲人都没发现他们不见了。最近的尸骨死于今天,最远的是五年前,按法医检验的谋杀频率来看,凶手一个月杀一人。”
“我们必须要尽快破案,否则下个月,又会出现一具新的尸体。”
第111章 侧写师们的日常10
神对人说:“我伤害你, 故我能医治你;我爱你;故我惩罚你。”
——泰戈尔
一行戴着手铐脚镣的人们在漆黑的地道里慢慢前行, 时不时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他们低头弯腰,如行尸走肉一般踽踽而行, “吱呀”一声, 掩盖着地洞的木门颤颤巍巍打开, 眼前的地洞黑漆漆的,唯有嵌在墙壁上的几根蜡烛发着微弱的橘光, 一行人拖着脚一个一个往里走。
地洞中间是犯人栏, 三面由一块块半人高的木头拼成栅栏的样子, 只留一面与人通行, 人们一个接一个坐在围着犯人栏的三张木凳上,在犯人栏和三张木凳正对着的地洞前方,是一个足有两米高的、几乎要顶上天花板的土台,法台上竖着一个如讲台般的法官桌,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正在桌子后面的长椅上点亮桌上的蜡烛。
“安静!”男人重重地锤了下锤子, 怒吼道,“都给我安静!”
原本窸窸窣窣的手铐脚镣声立刻静下来, 人们缩成一团, 尽可能地减轻自己的存在感。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男人翻开一本厚厚的书,大声祈祷,直念道,“……全是祢的, 直到永远。阿门。”的时候,法桌下缩成一团的人们才跟着念一声,“阿门。”
男人紧握胸前十字架,划一个十字,双眼如鹰如狼般从左到右一个个盯过去,被他目光扫过的人不由自主低下了脑袋不敢跟他对视,只见他扫了一圈,盯住一个女人,右手一挥指向她,“你!出来!”
被他指到的女人身体一颤,哀求地看向高台上的法官,只是铁石心肠的法官并不为她所动,他从桌子底下摸出一把枪,指着那女人吼道,“我叫你出来!罪人!”
女人不得不站起来,走进地洞中间的犯人栏,早已熟悉这套流程的其他人应声低沉地发出“boooo”的声音,只留瘦弱的女人独自面对法官的怒火。
“女人,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法官举着蜡烛,在台上居高临下地问。
“我叫温妮杰弗里,”被木头栏杆围住三面的温妮胆战心惊地小声回答,“来自俄亥俄州,克利夫兰。”
“你从克利夫兰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法官高声问,“是不是为了传播异端!”
“当然不是,”温妮后退一小步,低声抗议道。
“闭嘴女巫!”法官手一挥,蜡烛掉在犯人栏前的地上,小火苗摇曳生辉,“我给予你火刑的处罚!一个月后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