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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屋 > 灵异玄幻 > 杀破狼 > 杀破狼_分卷阅读_161
  这一个多月以来,长庚一直身在江北,他先是一手操办了钟老将军的丧事,而后,方钦又上书建议隆安皇帝,将雁王留在原处,协助朝廷使者推进与西洋人接洽事宜。
  雁王虽然已经步下政坛,但方钦依然觉得他在京城中是件十分如鲠在喉的事。
  按理打蛇随棍,对付政敌就应该一击必杀,但雁王辞官的由头并非由方钦本人策划,整件事不在他的掌控之中,而且雁亲王这种身份很不好办,除了谋反大罪,确实也没什么可以将他赶尽杀绝的。
  方钦只好想方设法将他远远地支开。
  “协助”二字非常微妙,意味着这件事不是由雁王主导,他只有义务,没有权力。事成之后也是人家正使的功劳,但万一出点什么乱子,那可供拿雁王做文章的地方就多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方钦希望看到的“乱子”没有出现,雁王在江北大营混得如鱼得水,人缘极佳。他本来就很会讨人喜欢,跟众将士又有并肩作战的情分,还有钟老将军和顾昀的面子保驾护航。
  朝廷派出的使者十分有眼色,到了江北后一切以雁王马首是瞻,加上顾昀平日里书信不断,十天半月还会专程过来看一眼,在两江沿岸欺负西洋人的工作可谓十分顺利,期间打了三四场小型水上战役,便宜占到了,兵也练了,李丰也说不出什么,反而隐约觉得有点对不起雁王——所谓远香近臭就是这个道理。
  而与此同时,另一件让方钦始料未及的事发生了,这使得他愣是没能腾出精力来趁机往两江之地安插势力——
  第一批烽火票到期,要还钱了。
  第一批烽火票的地位非常特殊,说是风雨交困的大梁王朝的起死回生药也不为过,当时倘若不是有这一批物资支撑了顾昀在西域的那场胜仗,在北方战场重重重压,国内紫流金又告罄的情况下,西洋人再一次围困京城只是时间问题。
  首批认购烽火票的人对国家有大恩,于情于理这个债务必须要还,若是朝廷不拿出这个钱来,那不但是失信于人,以后烽火票都发不出去是肯定的,之前雁王好不容易推行的“烽火票在民间可等价金银,禁止商户拒收”的政令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这样一来,就算别人答应,那些吏治改革初期为了乌纱帽捏着鼻子认购了大量烽火票的朝廷大员们也不能答应。
  直到此时,方钦才不得不承认,雁王虽然手段激烈,借刀杀政敌从不手软,动起改革的刀来想剜谁的肉剜谁的肉,乃至于得罪了一大批人……但他却终究早早埋好了一颗种子,敌我不分地把满朝上下都绑上了他的贼船。
  按着军机处的本来规划,首批烽火票在发售伊始,就有了后续方案:第三批烽火票正好在到期日前一个月面世,按着以往的经验,一个月差不多能卖个七七八八,这一笔筹措的银钱中,有一部分是预留给归还首批债务的,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额都绰绰有余。
  可是谁也没料到的是,雁王这么一走,民间大小商贾不买账了!
  方钦知道十三巨贾私下里是站在雁王那边的,但大梁幅员辽阔,难不成除了这几个野心勃勃想要参政的之外,别人都不做生意了吗?再者还有那些想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官员,各省塞一塞指标,很容易就将钱款筹措上来了。
  但他小看了商户联盟网。
  这是杜财神在雁王的授意下,在战后的这段时间里全力推进的。各行业有各行业的商会,所有商会组成了一个大联盟,成员虽然会受商会约束,但也享受好处,从其他成员那里进出货物拿优惠就不提了,主要是匪盗横行的乱世中,如果有商会的印件,可以请求各地方官府驻军的保护——这是朝廷当时给首批认购烽火票的十三巨贾的特权,杜万全慷慨地让出来分享了。
  而很多商户渐渐地发现,接受约束并非坏事,有了大商会的标识,民间买家的信任成都上升了不少,再也不用陷进跟那些以次充好的商家的价格战中。
  这张商户联盟网很快铺陈到了全国,或许几十年后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此时成立初期,成员的忠实度都非常高,俨然成了方钦面前的一块铁板。
  第三批烽火票诞生伊始就受阻,除了一些急功近利的官员刚开始消化了一点之外,几乎完全推不动——商会莫名的不配合让人心里产生了很多疑虑,朝中的老狐狸们望风不动,个个跟风推诿。
  而利诱不成,威逼也不成。以十三巨贾在后面推动的一批新贵已成气候,再要动他们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烽火票自军机处推行,但军机处也只负责推,往来钱款都是从户部进出,方钦恨不能叫上一干党羽自掏腰包——然而杯水车薪,且不说各大世家愿不愿意掏这个钱,就算愿意,真眼也不眨地掏出这么大一笔钱财,当初连雁王都能骂得灰头土脸的两院穷酸们指定得一拥而上,不揪个底朝天不罢休。
  随着日子逼近,连李丰都坐不住了,亲自过问了好几次,三四天的功夫,把方钦与军机处一干人等叫进宫训斥了没有十顿也有八顿,压力终于大得顶不住了,六部不得不联合上书军机处,请雁王回朝。
  政令送抵江北的时候,长庚十分平静地接了旨,然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军务交接,把“宠辱不惊”的态度端了个四平八稳,好像一点也不着急回去,及至第二道加急令送到,他才不慌不忙地收拾行囊准备北上。
  正要走的时候,北疆大捷的消息到了。
  一时间整个江北沸腾了,长庚一边听着满耳的欢呼哭喊,一边从信使手中接过给自己的信件。
  顾昀给长庚的信中,有些是纯粹的私信,有些则是叮嘱雁王的正事,长庚很有经验,没拆信封之前用手一捏就知道是公是私——顾昀的公事通常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三言两语。他从玄鹰信使手里接过信件的时候一瞬间有点失望,因为摸得出很薄,想必没什么私房话。
  长庚顺口嘱咐玄鹰道:“顾帅那边可能还不知道,我今天就要动身回京了,江北这边事宜已经交接完毕,劳烦兄弟回去告知一声。”
  说完,他没怎么避讳地当着众人的面拆了信。
  里面确实只有一张纸,上面画了一只手,顾昀写了一行字:“附一掌送抵江北,替我丈量伊人衣带可曾宽否。”
  众人莫名其妙地看着雁王不知看什么看了那么久,随后脸竟然红了。
  ☆、第116章 狂奔
  隆安九年,加莱荧惑死了,世子继位,代表十八部落正式宣布归降,新狼王受封王爵,三跪九叩接了旨,整个十八部落地广人稀的大草原并入大梁最北部的朔北省,归降贵族一概受朔北督节制。
  至此,十八部落不再向朝廷纳岁贡,统一归入普通税收中,那茫茫千里的紫流金田由朝廷专门成立机构,负责开采运送。
  大梁举国欢庆。
  沈易暂时留下交接,顾昀要回京复命,曹娘子跟他一起,陈轻絮刚刚将整本的神女秘术拓下来,尚且来不及消化,也告辞要回陈家。
  临走,顾昀将她叫到一边,刚开始想问乌尔骨有没有把握解,后来又觉得问了也是白问,陈轻絮这种靠谱的人肯定不会把话说满,顶多一句“尽力为之”,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十分郑重地冲陈轻絮道了谢,又道:“全仰仗陈姑娘了。”
  陈轻絮侧身不敢受礼,破天荒地对顾昀解释道:“这两天小曹帮我一起翻译了很多,神女秘术中巫与毒不分家,很多匪夷所思的做法是仪式性的,哪些是确有深意,哪些是无稽之谈,我一时也很难说清楚,大帅给我一些时间。”
  顾昀忙道无妨。
  陈轻絮又取出一个封好的信封,叮嘱道:“这都是些调养方子,吃一两次没用,得靠时间慢慢调养,大帅亏得太多,聊胜于无吧,平时用的药无论如何要节制。”
  顾昀点头收起来,抬头正好瞥见一边眼巴巴的沈易。
  沈易冲他怒目而视,顾昀认识他这么多年,还头一次知道沈季平的眼神居然也灵动得会骂人——反正他是清清楚楚地从沈易眼中看到了“你们俩哪来那么多话要说”的愤懑。
  顾昀白了他一眼,心道:“你自己在旁边干看着,难不成指望人家天生寡言少语的大姑娘主动跟你搭话?真是废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两人隔空用眼神厮杀了片刻,终于,沈易忍不住走了过来,先是没好气地对顾昀道:“大帅,该走了,别误了时辰。”
  然后又扭扭捏捏地转向陈轻絮。
  顾昀懒得看他那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德行,用马鞭把轻轻地在沈易腰上敲了一下,上马离去。
  顾昀回京复命时,老百姓们有事先听说的,口口相传,及至当天,街头巷陌都站满了人,等着一睹玄铁营的将军风采,不料等了半天什么都没看见——从驿站和北大营那边溜达过来的,只有几个代表朝廷受降的文官带着原北疆驻军、原中原驻军和玄铁营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参将,顾昀头天晚上就自己随便找了辆不怎么显眼的小马车回家去了,第二天直接入宫面圣。
  他以前很爱招摇过市、掷果盈车的那种调调,一路冲路边面貌齐整的姑娘眨眼都能眨得眼皮疼。不过现在不爱了,一来江南未曾收复,没什么脸面,二来是他渐渐地开始不喜欢那种浮华与热闹了……说不出清为什么,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老了。
  而此时,正在北上路上不知磨蹭什么的长庚还没回来。长庚不在家,顾昀自己在侯府除了听鸟骂街也没别的事好做,他不敢放开心胸闲吃死睡个三五天来修养元气——那是少年人的方式,他已经不太具备这种条件了,倘若真的将心理的弦松弛下来,恐怕等着他的不是精神焕发,而是大病一场。
  因此他匆匆在李丰面前点了个卯,接下来还要赶到江北去。
  在顾昀临出发前,奉函公登门拜访。
  奉函公坐下连口茶都没来得及喝,就猴急地要拉着顾昀走:“大帅,雁王殿下来信,嘱咐我在您走之前,一定要带您看看这个。”
  顾昀笑道:“怎么,奉函公做了个大海怪出来?”
  张奉函“嘿嘿”笑,卖关子不出声,他老人家前几年还是一脸没人送终的老朽样,敢情是闲的,这几年一天到晚住在灵枢院里,反而跟老树开花一样,红光满面的,活像邂逅了一个美貌秀丽的老太太。
  顾昀只好上了他老人家的车,并自动担当了端茶倒水的小厮一职,以防唾沫横飞的张奉函将自己说得脱水:“奉函公老当益壮,着实让人羡慕。”
  张奉函忙道了声“不敢”接过茶杯,花白的胡子一翘一翘的,笑道:“朝廷用得着我这老东西,我活得有劲,这火机钢甲,人人都嫌脏,我却是从小就爱这一行,不但爱,还能爱出名堂来,岂不是美事吗?”
  顾昀琢磨了一下,感觉也是这么个道理,只可惜这道理不能套在他自己身上——人家爱火机钢甲是正常的,当官的爱高官厚禄也仿佛人之常情,但到了他这,要说爱打仗爱杀人……实在不怎么像人话。
  可当时也恰恰是他自己选了这条路。
  为什么呢?
  顾昀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了,反正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是很讨厌“去边疆”这三个字的,因为那意味着要和玩伴分别,每天都要见到可怕的爹,吃不好睡不好。十来岁的时候被父亲的一干旧部架到了战场上,还没等他那点少年热血上头,首战就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再后来,他渐渐习惯了边疆吃沙子的日子,也年少轻狂了几年,及至听加莱隐晦地点出当年玄铁营之变的真相,他原本一点开疆拓土之心彻底熄灭了,每天仿佛也就是尽到职责所在而已。
  在举国都沉浸在北疆大捷、收复江南或许指日可待的欢欣中时,四境之帅和一个糟老头子坐在一架摇摇晃晃的马车上,扪心自问自己的选择,并且百思不得其解——他稍微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有生之年,发现春风得意收尽美人心的招摇过市也好,想要铁蹄纵横、睥睨天下的豪气冲天也好……都很淡了。
  如今能想起来的,基本都是他想撂挑子的时候。
  正出神,张奉函道:“大帅,到了。”